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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野兔的天敌(第1页)

送走了范老三,丁翔终于算是暂时安定了下来。

牧场里的紫花苜蓿草长势良好,老奥斯汀带着几个牛仔,将两千余头“俄勒冈红牛”

照顾也很棒,陆续有母牛开始下犊,红牛的种群和血统纯系都在稳定的增长之中。

抽个空,丁翔还拖家带小的……地上跑着大黄和小黑、天上飞着俺红教主、全地型车的后座上还坐着小狐狸。

一大家子浩浩荡荡的穿越了整个牧场,看得牛仔们都有些眼睛发直,几只山红犬更是远远的吠了几声,似乎在抗议它们在工作,而大黄、小黑却可以四处游玩。

大黄向来对这种事不理会的,而得瑟的小黑则跑得更欢,顺便还咬死只没眼力见的野兔,叼到丁翔的车前,再转身向那哥五个大叫着示威。

丁翔被逗得直乐,但旋即便皱起了眉:这草场中的兔子似乎太多了些。

野兔的繁殖力仅次于老鼠,而对于草场的破坏力则要强上数倍。

小黑没跑几步便能随便捉到一只,证明草场中的野兔数量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密度。

这可不是个好现象,看来……狗捉兔子,终归是效率有限。

而牧场中的特殊要求,是不能够使用药物灭杀的,那就只能继续天敌路线。

免子的天敌……貌似很多,但牧场中能够繁殖的北美物种,却并不是很多。

譬如猞猁,那些像极了大猫的家伙,抓兔子的本领绝对是一流的,但它们的领地意识极强,相对面积内只能生活一只,超过两只那就会发起领地争夺战,不死不休。

而且猞猁在美帝是保护动物,没有动物保护部门的许可,是不允许随便圈养的。

那还有什么?美洲豹?也就是俗称山狮的家伙,和猞猁情况类似,而且野外存活的数量也极少,驯服一只当宠物还可以,用以大规模灭免,不太现实。

突然,想起了在路易威尔时,拉尔夫关于海豹突击队装备直升机的那番话,给了丁翔很大的启示。

对付善跑善藏的野兔,当然还是空中力量更为有效。

而抓兔子,还有比金雕更牛叉的吗?

金雕虽然也是保护动物,并且在美帝,有两部法律明确了金雕等猛禽的受保护地位,分别是美国白头海雕与金雕保育法TheBaldGoldenEagleProtectionAct和候鸟保育法MigratoryBirdTreatyAct,严禁私人猎杀和豢养。

事实上,对于一些数量稀少的野生动物,国外的保护法案与国内的也差不多。

在华夏,所有的鹰、雕、隼之类的大型猛禽,基本都是受保护动物。

可国内养鹰的人还少吗?养虎养豹的也不在少数吧!

只不过是民不举、官不究。

真正能养得起这些猛禽、猛兽的,哪个不是权贵富豪之家?在美帝,也是同理。

况且丁翔和其他人不一样,他养的动物根本不需要什么熬鹰、拴链之类的。

用神识沟通,用灵力蕴养,真心臣服的动物,其实比人类还会更加忠诚。

只要丁翔不蛋疼的主动去对别人说,那些翱翔在草场、山林之上的猛禽,又有谁敢说是丁翔非法豢养的?想栽赃也拿不出证据不是?

主意打定,丁翔的心思就开始活泛起来。

有了成功批量孵化海龟的前例,他还哪愿意去驯服成鸟。

本就数量稀少的金雕,加之鸟类的脑容量有限,怕是等上几年,也不见得能遇到一只有灵根的吧?

可金雕与海龟又有所不同。

至少,去哪里能买到金雕的蛋,就是一个大大的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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